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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双唑钠

甘氨双唑钠

处方药 医保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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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双唑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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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甘氨双唑钠
甘氨双唑钠
血康口服液
血康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双唑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生产企业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199

国药准字Z21021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甘氨双唑钠: 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每次800mg/m2,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ml生理盐水中充分摇匀后,30分钟内滴完。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每周三次用药。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副作用

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脏功能严重异常者禁用。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药理作用

使用中有时会出现GPT、GOT的轻度升高和心悸、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段改变。偶而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和恶心、呕吐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伴随放射治疗使用,单独使用本品无抗癌作用。 2、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特别是肝功能、心脏功能异常者。 4、包装破损或稀释液不澄明者禁止使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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