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麻痹后遗症和面神经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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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一叶萩碱。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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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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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4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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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儿麻痹后遗症和面神经麻痹。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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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 1、成人:一次2-4mg(1/4支-1/2支),一日1-2次,2-4周为1疗程。 2、小儿:按成人用量的1/4给药。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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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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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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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小儿麻痹后遗症和面神经麻痹。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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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部位疼痛、肿胀,部分病人有心悸、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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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射时切不可注入血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 (1)中毒症状:血压升高,面、颈肌抽动、痉挛、强直,发作时因膈肌和肋间肌痉挛而致呼吸停止。 (2)处理:维持呼吸,并依病情给予相应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