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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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
芦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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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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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89 |
国药准字H120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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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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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成人常用量 口服,一次20~40m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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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少数患者可能会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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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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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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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 2、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本品为维生素P属的一种,是一种脱氢黄素酮的糖苷。在食物中常与维生素C共存。维生素P是一种氢的传递体,可能参与体内氧化还原酶的作用,能影响甲状腺的活动,并使肾上腺素免于氧化,在体内,能增强维生素C的作用和促进维生素C在体内蓄积,体内缺乏时毛细血管脆性增加,其主要药理作用是维持血管弹性,增强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其脆性与通透性,并促进其细胞增生和防止血细胞凝集。也有抗炎和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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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 6、老年用药:年老体弱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至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7、药物过量: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可用1%毛果芸香碱注射液解救,每次0.25-0.5ml,皮下注射,每15分钟一次,直至症状缓解。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少数患者可能会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