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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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柳氮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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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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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11 |
国药准字H2004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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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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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一次1.5g(3片),一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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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偶见消化系统:食欲不振、便秘、消化不良、腹胀、口干、黄疸;呼吸系统:咳嗽、咽炎、鼻炎;其它:关节病、肌痛、疲乏、失眠、泌尿系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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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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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的患者慎用巴柳氮钠片(贝乐司),只有当医生判定其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应用5-氨基水杨酸可透过胎盘屏障,但数据有限不足以评价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乳汁中分泌有5-氨基水杨酸,其浓度远小于在母体血液中的浓度;没有报道母体因服用5-氨基水杨酸不良反应,但数据有限。 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资料。 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应用本品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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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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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药理作用:巴柳氮钠是一种前体药物,口服后以原药到达结肠,在结肠细菌的作用下释放出5-氨基水杨酸(有效成分)和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5-氨基水杨酸可能是通过阻断结肠中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生成而发挥其减轻炎症的作用。 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巴柳氦钠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中国仓鼠肺细胞(CH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巴柳氮钠代谢产物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另一代谢产物N-乙酰-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时,对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影响。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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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1、患有幽门狭窄的患者可能会延长巴柳氮钠片的胃中停留时间。 2、 对已知肾功能障碍或有肾病史的患者应注意使用。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血清肌酐),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障碍应怀疑本品与5-氨基水杨酸引起的中毒性肾损害,可能出现出血、青肿、咽喉痛和发热、心肌炎以及气短伴随的发热和胸痛。若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与医师联系,并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