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心梗后继发左心室衰竭,各种不同病因所致左心室衰竭及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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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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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君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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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26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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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心梗后继发左心室衰竭,各种不同病因所致左心室衰竭及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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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剂量:剂量需根据病人的反应而调节,正常剂量为每小时2-7mg硝酸异山梨酯,但需要时亦可增加至每小时10mg。 2、推荐浓度:将5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适当输液如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100μg/ml。 3、因减低液体摄入量而需要较高浓度,可用10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输注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200μg/ml。 4、本品打开后应立即加入输注液中,混合时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 5、静脉滴注开始剂量为30μg/分,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将剂量加倍。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6、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剂量表(具体见说明书)。 7、与适当稀释液如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等混合后用于静脉滴注并利用输液装置或输液泵点滴。用药期间,必须密切监察病人脉搏及血压。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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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硝酸盐过敏的病人。 2、心源性休克(除非能够维持适当的舒张压,例如合并应用增强心肌收缩力的药物)。 3、循环衰竭及严重低血压的病人。 4、有明显贫血、头部创伤、脑出血、严重低血压或低血容量的病人。 5、合并使用西地那非(Sildenafil)。因西地那非可明显增强硝酸异山梨酯的降血压作用。 6、青光眼患者。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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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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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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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心梗后继发左心室衰竭,各种不同病因所致左心室衰竭及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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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与其它硝酸盐类药物一样,在使用本品过程中会出现头痛、恶心及心动过速等症状。 2、因体循环动脉压明显下降,可引起脑供血不足及冠脉灌注减少的情况,但临床经验显示上述情况并不常见,这与本品对静脉系统的血管扩张作用强于对动脉系统的作用是一致的。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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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察脉搏及血压,以便及时调整剂量。 2、下列情况慎用:近期心肌梗塞、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营养不良、严重肝脏、严重肾脏疾病或低温的病人。 3、用药期间宜保持卧位,站起时应缓慢、以防突发体位性低血压。 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耐受性,故不宜长期连续用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只有在医师认为应用本品利大于弊时才能使用。 6、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 7、老年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如收缩压下降至<90mmHg和心率较给药前增加>10%,可考虑停药。如出现持续性低血压,应采取适当措施升高血压、如抬高下肢或使用升压药。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