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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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垂体后叶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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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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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0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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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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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2、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 (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3、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单位。 4、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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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宜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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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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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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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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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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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在密切监视下进行。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