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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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垂体后叶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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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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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0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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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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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2、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 (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3、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单位。 4、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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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宜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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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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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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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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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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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在密切监视下进行。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