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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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垂体后叶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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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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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0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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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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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2、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 (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3、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单位。 4、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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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宜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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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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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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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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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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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在密切监视下进行。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