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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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垂体后叶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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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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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0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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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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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2、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 (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3、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单位。 4、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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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宜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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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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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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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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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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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在密切监视下进行。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