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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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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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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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78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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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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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溶于50-1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奥硝唑浓度为2.5-5mg/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如下: 1、术前术后预防用药:成人手术前1-2小时静滴1g奥硝唑,术后12小时静滴0.5g,术后24小时静滴0.5g。 2、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成人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 3、治疗严重阿米巴病: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0.5g,连用3-6天。 4、儿童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体重,每12小时静滴一次,滴注时间30分钟。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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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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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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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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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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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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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