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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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药成份为左奥硝唑。 |
阿德福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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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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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0007 |
国药准字H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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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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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0.5-1小时内滴完。 2、术前术后预防用药:成人手术前1-2小时静滴1g左奥硝唑,术后12小时静滴0.5g,术后24小时静滴0.5g。 3、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成人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如患者的症状改善,可以改为口服给药,每次0.5g,每12小时1次。 4、儿童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体重,每12小时静滴一次。 5、如果患者的肝脏功能严重受损,建议给药间期延长一倍。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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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及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有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如癫痫患者、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等。 3、禁用于造血功能低下患者、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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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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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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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Ⅱ期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结果: (1)临床症状体征 不良事件: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136人中有2人发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发生率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139人中有33人发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发生率23.74%。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0)。 不良反应:左奥硝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136人中有2人发3次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对照组)139人中有30人发生42次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58%。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0)。 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试验组)136例患者中,不良反应表现为1例轻度食欲下降(0.74%)、2例中度WBC下降(1.47%)。所有不良反应均未采取措施,食欲下降患者第二天即缓解,WBC下降1例在随访检查时已缓解。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139例患者中,不良反应表现为头晕17例(12.23%)、头昏5例(3.6%)、头痛1例(0.72%)、嗜睡10例(7.19%)、乏力1例(0.72%)、呕吐1例(0.72%)、恶心1例(0.72%)、口干2例(1.44%)、胃部不适1例(0.72%)、WBC下降3例(2.16%),其中头晕、嗜睡发生率最高。不良反应中有2例头晕的严重程度为中度,其余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均为轻度,所有不良反应均未采取针对措施,治疗结束时都自行缓解。 比较两组头晕、嗜睡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余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两组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 (2)实验室检查 研究中对受试者治疗前后的血液学检查、血生化检查、尿液常规检查等安全数据进行分析。有临床意义异常的实验室检查发现为: 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中2例WBC下降,发生率为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中3例WBC下降,发生率为2.16%。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另有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变化的,临床医生对超过正常值上限20%的病例进行了复查,已恢复正常,分析认为无临床意义,对异常变化不超过正常上限20%患者研究者分析认为无临床意义。 (3)心电图检查 研究中对所有受试者治疗前后的心电图检查进行分析,对所有异常结果判断无临床意义。 2.、本品为奥硝唑的拆分药物,奥硝唑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奥硝唑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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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本品为奥硝唑的拆分药物,目前仅进行了治疗抗厌氧菌感染(具体病种为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牙周炎、冠周炎、根尖周炎)的临床试验,尚未进行预防厌氧菌感染、治疗贾弟虫病及阿米巴感染等的临床试验。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数据。 (1)基于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奥硝唑,因此,建议妊娠(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左奥硝唑。 (2)对已过了前三个月妊娠期的孕妇使用本品,医生必须慎重考虑使用本品对孕妇的治疗作用以及对胎儿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5、儿童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数据。 (1)基于儿童慎用奥硝唑,因此,建议3岁以下儿童慎用左奥硝唑。 (2)体重低于6公斤的儿童慎用。 6、老年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研究数据。 7、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此药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或加重不良反应程度,如发生严重不良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请医生对症施治,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剂量使用。药物过量的治疗方法:进行血液透析。当出现痉挛症状时建议静脉输注安定药。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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