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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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药成份为左奥硝唑。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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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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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0007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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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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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0.5-1小时内滴完。 2、术前术后预防用药:成人手术前1-2小时静滴1g左奥硝唑,术后12小时静滴0.5g,术后24小时静滴0.5g。 3、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成人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如患者的症状改善,可以改为口服给药,每次0.5g,每12小时1次。 4、儿童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体重,每12小时静滴一次。 5、如果患者的肝脏功能严重受损,建议给药间期延长一倍。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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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禁用于对本品及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有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如癫痫患者、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等。 3、禁用于造血功能低下患者、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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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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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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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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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Ⅱ期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结果: (1)临床症状体征 不良事件: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136人中有2人发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发生率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139人中有33人发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发生率23.74%。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0)。 不良反应:左奥硝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136人中有2人发3次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对照组)139人中有30人发生42次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58%。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0)。 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试验组)136例患者中,不良反应表现为1例轻度食欲下降(0.74%)、2例中度WBC下降(1.47%)。所有不良反应均未采取措施,食欲下降患者第二天即缓解,WBC下降1例在随访检查时已缓解。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139例患者中,不良反应表现为头晕17例(12.23%)、头昏5例(3.6%)、头痛1例(0.72%)、嗜睡10例(7.19%)、乏力1例(0.72%)、呕吐1例(0.72%)、恶心1例(0.72%)、口干2例(1.44%)、胃部不适1例(0.72%)、WBC下降3例(2.16%),其中头晕、嗜睡发生率最高。不良反应中有2例头晕的严重程度为中度,其余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均为轻度,所有不良反应均未采取针对措施,治疗结束时都自行缓解。 比较两组头晕、嗜睡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余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两组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 (2)实验室检查 研究中对受试者治疗前后的血液学检查、血生化检查、尿液常规检查等安全数据进行分析。有临床意义异常的实验室检查发现为: 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试验组)中2例WBC下降,发生率为1.47%;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中3例WBC下降,发生率为2.16%。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另有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变化的,临床医生对超过正常值上限20%的病例进行了复查,已恢复正常,分析认为无临床意义,对异常变化不超过正常上限20%患者研究者分析认为无临床意义。 (3)心电图检查 研究中对所有受试者治疗前后的心电图检查进行分析,对所有异常结果判断无临床意义。 2.、本品为奥硝唑的拆分药物,奥硝唑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奥硝唑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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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本品为奥硝唑的拆分药物,目前仅进行了治疗抗厌氧菌感染(具体病种为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牙周炎、冠周炎、根尖周炎)的临床试验,尚未进行预防厌氧菌感染、治疗贾弟虫病及阿米巴感染等的临床试验。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数据。 (1)基于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奥硝唑,因此,建议妊娠(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左奥硝唑。 (2)对已过了前三个月妊娠期的孕妇使用本品,医生必须慎重考虑使用本品对孕妇的治疗作用以及对胎儿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5、儿童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数据。 (1)基于儿童慎用奥硝唑,因此,建议3岁以下儿童慎用左奥硝唑。 (2)体重低于6公斤的儿童慎用。 6、老年用药:本品目前尚缺乏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研究数据。 7、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此药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或加重不良反应程度,如发生严重不良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请医生对症施治,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剂量使用。药物过量的治疗方法:进行血液透析。当出现痉挛症状时建议静脉输注安定药。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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