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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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拉萘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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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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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5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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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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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乳膏: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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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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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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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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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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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 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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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