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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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丙吡胺。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氯膦酸二钠四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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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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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347 |
国药准字J2016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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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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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首次0.2g,以后0.1-0.15g,每6小时一次。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用量。 |
氯膦酸二钠主要经肾脏清除,因此,在氯膦酸二钠治疗过程中一定要维持足够的水份摄入。 氯膦酸二钠胶囊应整粒吞服。 每日剂量1600 mg应该单次用药。若日剂量高于1600 mg,超过的部分应该分次给药(作为第二剂量),具体如下: ?单次日剂量或两次用药的首剂量最好于早晨空腹以一杯水送服。在随后的1小时内,患者应禁止进食、饮水(白水除外)及口服其它任何药物。 如果一日两次用药,应按上述方法服用第一个剂量。第二个剂量应在两餐之间服用,时间应安排在进食、饮水(白水除外)或口服其它任何药物2小时之后、1小时之前。 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氯膦酸盐与含有钙或其它二价阳离子的牛奶、食物或药物同服,因为它们会减少氯膦酸盐的吸收。 ● 肾功能正常的成年患者 恶性肿瘤所致的高钙血症的治疗 起始剂量应采用高剂量,即每日2400 mg或3200 mg,依据个体的治疗情况,逐渐减至每日1600 mg以维持正常的血清钙水平。 恶性肿瘤所致的骨质溶解的治疗 口服治疗不伴有高钙血症的骨吸收增加时,剂量应个体化。推荐起始剂量为1600 mg/天。如果临床需要,可增加剂量,但建议每天不要超过3200 mg。 ●肾衰患者 氯膦酸盐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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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心源性休克。 4、青光眼 5、尿潴留,以前列腺肥大为最常见发病原因。 6、重症肌无力。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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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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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虽然动物实验中,氯磷酸盐可通过胎盘屏蔽,尚不清楚其是否可以进入人类的胎儿体内。此外,上不知道氯磷酸盐是否会引起人类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因此, 除非治疗益处明确超过任何风险,否则不应让孕妇使用氯磷酸盐。哺乳目前尚未知氯磷酸盐在人体是否经乳汁分泌。因为很多药物可以经乳汁分泌,且因为哺乳时存在由于含有氯磷酸盐而造成临床显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建议氯磷酸盐治疗期间不要进行哺乳。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对老年人没有特殊的剂量建议。临床试验已包括65岁以上的患者,此年龄组未报告有特别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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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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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心血管: (1)过量可致呼吸暂停、神志丧失、心脏停搏、传导阻滞及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出现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及Q-T延长,扭转性室速及室颤。 (2)负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不良反应,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复发或加重,无心力衰竭史者发生心力衰竭的机会少于5%,可致低血压,甚至休克。 (3)已有报道静注可产生明显的冠状动脉收缩。 2、抗胆碱作用:是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干、尿储留、尿频、尿急、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肠:恶心、呕吐、厌食、腹泻。 4、肝脏:肝脏胆汁郁积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粒细胞减少。 6、神经系统:失眠、精神抑郁或失常。 7、其他:低血糖、阳萎、水储留、静注时血压升高、过敏性皮疹、光敏性皮炎、潮红及紫癫也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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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降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11、儿童用药: 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 1-4岁每日10-20mg/kg。 4-12岁每日10-15mg/kg。 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12、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13、药物过量: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治疗原则如下: (1)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2)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目的是减轻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 (3)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 (4)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似,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避免与钙剂或含钙食物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监测血钙、磷、镁和肾功能;5. 避免过度活动,防止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