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降低甲状腺激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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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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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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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717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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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降低甲状腺激素水平。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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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50300mg/天,分次服用。维持剂量75150mg/天。儿童:初始剂量5mg/kg/天,分次服用。维持剂量2.55mg/kg/天。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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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皮疹、发热、关节痛、白细胞减少、肝功能异常等。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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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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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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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降低甲状腺激素水平。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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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定期检查血象和肝功能;3.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4.过敏者禁用;5.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