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具有止血作用,适用于治疗出血性疾病和手术中出血情况,如鼻出血、咯血、呕血、便血等,以及外伤、手术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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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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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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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18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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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止血作用,适用于治疗出血性疾病和手术中出血情况,如鼻出血、咯血、呕血、便血等,以及外伤、手术出血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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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一次12单位,紧急情况下不超过4单位。儿童:按体重0.3单位/公斤,不超过3单位。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必要时可重复使用。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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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局部不适、过敏反应,偶见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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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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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具有止血作用,适用于治疗出血性疾病和手术中出血情况,如鼻出血、咯血、呕血、便血等,以及外伤、手术出血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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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动脉、大静脉受损时慎用;3. 血栓高危人群(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凝功能;6.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