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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氯马斯汀

富马酸氯马斯汀

处方药 非医保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抗组胺药。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及皮肤瘙痒症等过敏性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抗过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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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氯马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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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富马酸氯马斯汀
富马酸氯马斯汀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氯马斯汀。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生产企业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Merck KGa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639

注册证号H201006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抗组胺药。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及皮肤瘙痒症等过敏性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抗过敏治疗。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富马酸氯马斯汀片: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富马酸氯马斯汀胶囊: 口服,每日2次。大于12岁儿童及成年人,每次1粒(含氯马斯汀1mg);若病情需要,剂量可适当增加至每日3-4粒。 富马酸氯马斯汀干混悬剂: 口服,每日2次。6-12岁儿童:起始量每次1包(每包含氯马斯汀0.5mg);依病情及体重剂量可适当增减。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起始量为每次2包(每包含氯马斯汀0.5mg);若病情需要,剂量可适当增加至每日6-8包。 富马酸氯马斯汀口服溶液: 1、口服。儿童(6-12岁):起始量每次5ml(0.5mg氯马斯汀),每日2次,依病情需要,剂量可适当增加,但每日不超过30ml(3mg氯马斯汀);治疗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起始量每次10ml(1mg氯马斯汀),每日2次,依病情需要,剂量可适当增加,但每日不超过30ml(3mg氯马斯汀)。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起始量每次10ml(1mg氯马斯汀),每日2次,依病情需要,剂量可适当增加,但每日不超过60ml(6mg氯马斯汀);治疗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起始量每次20ml(2mg氯马斯汀),每日2次,每日不超过60ml(6mg氯马斯汀)。 富马酸氯马斯汀注射液: 肌肉注射。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次2mg,一日1-2次。治疗急性荨麻疹时,用药1日。治疗过敏性鼻炎时,用药1-3日。本品不得血管内注射。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副作用

1、对氯马斯汀或类似化学结构的抗组胺药物、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3、卟啉症患者禁用。 4、与其它具有抗胆碱作用的抗组胺药一样,本品不应该用于下呼吸道疾病包括支气管性哮喘患者。 5、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者禁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为抗组胺药。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及皮肤瘙痒症等过敏性疾病。亦可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抗过敏治疗。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药理作用

口服制剂: 一般有嗜睡、眩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干等,尚可见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疲乏、神经质、不安、震颤、失眠、欣快、视觉模糊、抽搐、尿频、排尿困难、月经提前、痰液粘稠、鼻塞、胸闷、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皮肤瘙痒、荨麻疹、过敏性休克等。 注射制剂: 据国外文献报道,通常,镇静作用可从轻度嗜睡至疲倦(口服给药时分别为2%和5%)。用药几天后这些不良反应可以减轻。 1、常见(>1/100) 中枢神经系统:疲倦,嗜睡。 2、少见(1/100-1/1000) (1)全身:头晕,轻度头痛。 (2)胃肠道:恶心,口干; 3、罕见(<1/1000) (1)过敏:静脉注射后伴呼吸困难和/或休克的超敏反应. (2)中枢神经系统:兴奋。 (3)胃肠道:胃痛,便秘。 (4)其它:注射部位疼痛、皮疹。 4、非常罕见(<1/10000)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 当本品用于重症急性过敏状态时,必须多次给药,意味着疲倦将比口服给药时更常见。

注意事项

口服制剂: 1、服药期间不宜驾驶、从事高空及有危险的作业。 2、本品不宜与乙醇、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催眠药、镇静药安定类等同时服用。 3、患有下列疾病者,如:眼内压升高、甲亢、心血管及高血压病、溃疡病、前列腺肥大和尿路梗阻等,慎用。 4、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5、本品不能用于新生儿及早产儿。 6、在老年病人(≥60岁)服用氯马斯汀时更容易导致眩晕、镇静、低血压等。在下列情况时应慎用:有支气管哮喘病史、眼内压升高、甲亢、心血管疾病等。 7、药物过量:常见的反应为口干、瞳孔固定散大、脸部潮红、发热。也可以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或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儿童最初主要表现为一系列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综合症,包括激动、幻觉、共济失调、肌肉抽搐、手指多动症、高热惊厥、震颤、反射亢进及随后的反射抑制、心脏、呼吸骤停,儿童在产生幻觉之前可有轻微的抑制。成人主要表现为嗜睡至昏迷程度不等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抗组胺类药物引起惊厥的剂量与致死量之间非常接近。惊厥意味着不良的预后。药物过量可引起儿童和成人昏迷和心血管严重反应。服用过量药物至出现毒性反应之间的潜伏期非常短,大约半小时-2小时。其它药物的过量(如三环抑制药)也可表现类似于抗胆碱能症状。 注射制剂: 1、本品能够影响反应能力,因此可削弱从事驾驶及机械操作的能力。并且,遇酒精作用增强。 2、患有窄角型青光眼、胃溃疡、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有症状的前列腺肥大伴尿潴留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慎用抗组胺药物。 3、因本品含有乙醇,所以注射速率应尽量缓慢。 4、本品含有山梨醇,不应该用于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 5、应考虑是否该用于高危患者如肝病或癫痫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不得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少量本品可分布到乳汁中。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另外儿童用药剂量不同于成人。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 (1)给予2.5岁儿童2.5mg、4岁儿童3.75mg可导致轻至中度中毒,给予16岁青少年25mg可导致轻度中毒,给予成人100mg催吐后可致中度中毒。 (2)用药过量可有如下症状:嗜睡,意识不清和/或兴奋(儿童为主),共济失调,震颤,头痛,幻觉,抽搐,口干,脸面发红,高热,瞳孔散大,尿潴留,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大量给药可能导致血压降低和心律失常,恶心和呕吐,还可能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未见致死的毒性报道。 (3)中毒治疗:出现上述症状时,即刻停药。根据需要监测循环功能;抽搐和急性肌张力障碍时用安定治疗;严重的中枢抗胆碱能作用(兴奋,幻觉)用毒扁豆碱治疗;血压下降时静脉输液,必要时用多巴酚丁胺和/或去甲肾上腺素治疗,确保尿液通畅。进行人工呼吸急救,供氧;给予其它对症治疗。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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