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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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氯普胺。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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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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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756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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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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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一次10-20mg,一日剂量不超过0.5mg/kg。 2、小儿,6岁以下每次0.1mg/kg,6-14岁一次2.5-5mg。 3、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减半。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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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能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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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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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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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注射给药可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5、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可用苯海索等抗胆碱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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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晕动病所致呕吐无效。 2、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4、静脉注射甲氧氯普胺须慢,1-2分钟注完,快速给药可出现燥动不安,随即进入昏睡状态。 5、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6、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