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腺苷不能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为窦性心律,但房室传导的减慢有助于诊断心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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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腺苷。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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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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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051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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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腺苷不能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为窦性心律,但房室传导的减慢有助于诊断心房活动。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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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快速静脉注射(1-2秒内完成),成人初始剂量3mg,第二次给药剂量6mg,第三次给药剂量12mg每次间隔1-2分钟,若出现高度房室阻滞不得再增加剂量。本品仅限于医院使用。当QRS波增宽的心动过速发生时,用腺苷较为安全,因为如果是室上速,则腺苷有效,如果是室速,腺苷虽然无效,但不会引起明显的血流动力学障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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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腺苷在下列患者中禁止使用:—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病态窦房结综合症(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已知或估计有支气管狭窄或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的患者(例如哮喘);—已知对腺苷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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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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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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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腺苷不能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为窦性心律,但房室传导的减慢有助于诊断心房活动。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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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面部潮红,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胸部紧压感,恶心和头晕等较常见。较罕见的不良反应有不适感,出汗,心悸,过度换气,头部压迫感,焦虑,视力模糊,烧灼感,心动过缓,心脏停搏,胸痛,头痛,眩晕,手臂沉重感,手臂、背部、颈部疼痛,金属味等,这些不良反应呈轻度,持续时间短(常短于1分钟),并且病人通常能很好耐受,严重心动过缓曾有报告,并且有些病人需要临时起搏。在转复为正常的窦性心律时,心电图可出现室性早搏,房性早搏,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漏跳,窦性停搏和/或房室传导阻滞。诱发的心动过缓可引起心室应激性异常,包括心室颤动和扭转性室速。这就证明推荐的剂量和给药方法是合理的。 2、腺苷的作用不被阿托品阻断。曾有一例颅内压增高恶化的病历报告。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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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房颤、房扑及有旁路传导的病人可能增加异常旁路的下行传导。由于可能有引起尖端扭转性室速的危险,对QT期间延长的病人,不管是先天性,药物引起的或代谢性的,应慎用腺苷。慢性阻塞性肺疾患,腺苷可能促使或加重支气管痉挛。 2、特别警告:由于在室上性心动过速转复为窦性心律时可出现暂时的电生理现象,故必须在医院心电监护下给药。由于外源性腺苷既不在肾脏,也不在肝脏降解,故腺苷的作用不受肝或肾功能不全的影响。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