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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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
本品主要成分去甲斑蝥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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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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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27 |
国药准字H3502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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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适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肝炎、肝硬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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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 2、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 3、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一次515mg,一日3次。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晚期患者可用较高剂量,儿童酌减。疗程为一个月,一般可维持3个疗程。本品可作为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本品可与去甲斑蝥酸钠注射液交替使用。但不宜同时联合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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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部分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停药减量或对症处理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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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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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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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适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肝炎、肝硬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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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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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7、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8、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疹。 9、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