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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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
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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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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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27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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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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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 2、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 3、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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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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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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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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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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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7、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8、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疹。 9、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