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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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芩、黄连、玉米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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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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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911 |
国药准字Z1999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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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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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治疗:每次2升,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儿童:每次1020毫升/公斤体重,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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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膜透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腹痛、腹胀、腹膜炎、透析液渗漏、电解质紊乱、超滤功能下降。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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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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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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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进行透析液的配制和使用;2. 透析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适立即停止透析;3. 透析液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4. 透析液使用后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