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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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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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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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911 |
国药准字Z4102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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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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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治疗:每次2升,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儿童:每次1020毫升/公斤体重,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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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膜透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腹痛、腹胀、腹膜炎、透析液渗漏、电解质紊乱、超滤功能下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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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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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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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进行透析液的配制和使用;2. 透析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适立即停止透析;3. 透析液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4. 透析液使用后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