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属瘀血闭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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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降香。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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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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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35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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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属瘀血闭阻证。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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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2、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 3、静脉滴注,一次10-16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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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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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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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属瘀血闭阻证。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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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皮疹、皮肤红肿、瘙痒、恶心、呕吐、寒战、发热、头晕、头痛、腹痛、腹泻、心悸等,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喉水肿等。 2、偶见局部静脉炎。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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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时间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2、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能使用。 3、月经期妇女及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特殊人群(特别是老年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6、本品无用氯化钠溶液稀释的研究资料。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