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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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K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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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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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967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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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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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低凝血酶原血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2次,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40mg。 2、预防新生儿出血:可于分娩前12-24小时给母亲肌注或缓慢静注2-5mg。也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肌内或皮下注射0.5-1mg,8小时后可重复。 3、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注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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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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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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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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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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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静注过快,超过5mg/分,可引起面部潮红、出汗、支气管痉挛、心动过速、低血压等,曾有快速静脉注射致死的报道。肌注可引起局部红肿和疼痛。新生儿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高胆红素血症,黄疸和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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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疗效不明显,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 2、本品对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无效。外伤出血无必要使用本品。 3、本品用于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4、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