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降低血压,改善心律失常,缓解高血压引起的头痛、眩晕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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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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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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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0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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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降低血压,改善心律失常,缓解高血压引起的头痛、眩晕等症状。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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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注射,初始剂量10mg,5分钟内缓慢推注,必要时15分钟后可重复一次。维持剂量每小时515mg,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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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心悸、低血压、面部潮红、恶心、呕吐、便秘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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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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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降低血压,改善心律失常,缓解高血压引起的头痛、眩晕等症状。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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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有严重低血压、心动过缓及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慎用;4.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5. 避免与钙通道阻滞剂合用;6. 避免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