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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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糜蛋白酶。 |
何首乌、芦荟、决明子、枸杞子、阿胶、人参、白术、枳实。每粒装0.35g相当于饮片0.7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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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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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05 |
国药准字Z201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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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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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糜蛋白酶: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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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以及下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禁用。 3、20岁以下患者,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固,眼球较小,巩膜弹性强,应用本品可使玻璃体全脱出,故禁用。 |
可见轻度腹痛、腹泻,减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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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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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尚无用于儿童的经验,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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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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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2、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肿胀。 3、眼科局部反应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青光眼症状可持续一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玻璃体疝、虹膜色素脱落、葡萄膜炎,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 5、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应用时勿使药液透入玻璃体,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促进正常小鼠小肠炭末推进,促进复方地芬诺酯所致便秘模型小鼠的小肠炭末推进和排便,促进正常大鼠小肠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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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静脉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 4、本品溶解后不稳定,宜用时新鲜配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按规定用法用量及疗程用药,不宜超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2、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3、肝功能异常或肝病史者慎用首荟通便胶囊。4、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家族史者慎用。5、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6、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血白细胞总数减少,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7、Ⅱ期临床试验中,本品大剂量组(一次3粒,一日3次)出现肝功能、心电图轻度异常各1例,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