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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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糜蛋白酶。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人工牛黄、冰片,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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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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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05 |
国药准字Z2005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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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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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糜蛋白酶: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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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以及下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禁用。 3、20岁以下患者,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固,眼球较小,巩膜弹性强,应用本品可使玻璃体全脱出,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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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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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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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2、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肿胀。 3、眼科局部反应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青光眼症状可持续一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玻璃体疝、虹膜色素脱落、葡萄膜炎,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 5、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应用时勿使药液透入玻璃体,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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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静脉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 4、本品溶解后不稳定,宜用时新鲜配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