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亦用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及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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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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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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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01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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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亦用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及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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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5单位,一日2次。 2、静脉滴注,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应用。一次12.5-25单位,一日25-50单位。 3、促皮质素兴奋试验: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质素20-25单位,静脉持续滴注8小时,滴注前后采血测血浆皮质醇,观察其变化,或留滴注促皮质素日尿液测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类固醇,与前一日对照值相比较。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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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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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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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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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亦用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及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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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由于促皮质素促进肾上腺皮质分泌皮质醇,因此长期使用可产生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出现医源性库兴综合征及明显的水钠潴留和相当程度的失钾。 2、促皮质素的致糖尿病作用、胃肠道反应和骨质疏松等,系通过糖皮质类固醇引起,但在使用促皮质素时这些副作用的发生相对较轻。 3、促皮质素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雄激素,因而痤疮和多毛的发生率较使用糖皮质类固醇者为高。 4、长期使用促皮质素可使皮肤色素沉着。有时产生过敏反应,包括发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这些反应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尤其是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较易发生。在静脉给药给疑有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作促皮质素试验时,宜口服地塞米松,每日1mg,以避免诱发肾上腺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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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粉针剂使用时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钠中静脉点滴。 2、由于促皮质素能使肾上腺皮质增生,因此促皮质素的停药较糖皮质类固醇容易,但应用促皮质素时皮质醇的负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能力降低,促皮质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因而停药时也应逐渐减量。 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化脓性或霉菌感染、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至今仍未制订安全有效的应用标准,长期使用部分儿童生长停滞。 6、老年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