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也用于紧张性疼痛或因疼痛所致的失眠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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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阿德福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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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康福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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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226 |
国药准字H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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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也用于紧张性疼痛或因疼痛所致的失眠病人。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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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罗通定片: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mg;助眠,成人一次30-90mg;一日3次。 硫酸罗通定片: 1、镇痛。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60-120mg,一日360-480mg。 2、催眠。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30-90mg,睡前服。 硫酸罗通定注射液: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60-90mg。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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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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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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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也用于紧张性疼痛或因疼痛所致的失眠病人。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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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用剂量下不良反应较轻,较长期应用也不致成瘾。 2、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 3、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4、用于镇痛时,部分病人出现嗜睡。 |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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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用于镇痛时,临床较多见病人出现嗜睡状态,因而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运动员应用本品应慎重。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4、本品虽为非成瘾性镇痛药,但具有一定的耐受性。 5、据报道本类药物曾发生过敏性休克与急性中毒的反应,故应引起重视。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时,应慎重,必要时适当调整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极易透过血脑屏障而进入脑组织,几分钟内即出现较高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慎用 8、老人用药:慎用。 9、药物过量:大剂量应用本品,对呼吸中枢有抑制作用,并可引起锥体外系反应。逾量中毒者可立即催吐或洗胃排除胃中药物。吸氧、人工呼吸解除呼吸抑制,输液、扩容改善微循环,对症处理锥体外系统症状。 10、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五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