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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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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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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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44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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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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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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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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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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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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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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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