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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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曲美布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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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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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2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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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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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凉开水冲服。成人每次一至二袋,每日三次。注意:本品需在冲泡后30分钟内服用。本品推荐加水量为每袋20ml,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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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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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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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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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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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鸣、腹泻、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ALT、AST升高等,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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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有疑问的情况下,必需咨询医生或药师。糖尿病患者应考虑糖的高含量,在有疑问的情况下,应咨询医生或药师。出现皮疹等反应时应停药观察。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在服药期间发现怀孕,需向医生说明并咨询能否继续服用。在怀孕及哺乳期使用该药,必需咨询医生或药师。 3、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4、老年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较弱,服用本品应咨询医生,酌情减量。 5、药物过量:服用药物过量时,必需咨询医生,应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洗胃等方法除去未吸收药物。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