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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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麦角林。 |
每1ml含盐酸倍他洛尔2.8mg,相当于倍他洛尔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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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s.a. 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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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57 |
H201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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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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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尼麦角林片: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尼麦角林胶囊: 1、动脉疾病:每天两粒15mg胶囊,早晚各一粒;或每天1粒30mg胶囊,早晨服用。 2、智力衰退和有头晕感的老年人:每天1到2粒15mg胶囊或每早1粒30mg胶囊。 3、或遵医嘱。 注射用尼麦角林/尼麦角林注射液: 1、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2、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滴注,每日1-2次。 3、动脉注射:每次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注射(2分钟)。 |
每日2次,每次1-2滴点眼。如本药不足以控制眼内压时,可合用毛果芸香碱、肾上腺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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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尼麦角林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近期的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者禁用。 |
偶可引起暂时性局部不适感、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异物感、畏光、流泪、发痒、干燥、红斑、发炎、分泌物增多、疼痛、视力敏锐度降低、过敏反应、水肿、角膜敏感性降低和瞳孔大小不一。罕见全身性不良反应有 :心动过缓、心脏传导阻滞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气管分泌物浓稠、气喘或呼吸衰竭 ;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失眠或嗜睡、眩晕、头痛、抑郁。其它反应有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脱毛和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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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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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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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2、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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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时应慎重。 2、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酸代谢的药物合用。 3、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其与对5-羟色胺2β受体产生激动作用有关。有纤维化风险的患者,慎用该产品。 7、伴随摄入麦角生物碱及其衍生物,有出现麦角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外周血管收缩)的报道。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建议怀孕或妊娠期间禁用本品。 9、儿童用药:本品不用于儿童。 10、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11、药物过量:摄入高剂量的尼麦角林可能引起血压的暂时下降。一般不需治疗,平卧休息几分钟即可。罕见的病例有大脑与心脏供血不足,建议在持续的血压监测下,给予拟交感神经药。 |
糖尿病患者慎用本药,尤其是自发性低血糖患者,正在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的患者(特别是不稳定性糖尿病患者),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使低血糖征兆不明显。β-受体阻滞剂会掩盖甲亢的临床征兆(如心动过速),合并甲亢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不可立即停用治疗甲亢的药物,以免引起甲状腺危象。β-受体阻滞剂会加重肌无力的症状,如复视,上眼睑下垂和全身无力。在患者施行全身麻醉前,应逐渐停用β-受体阻滞剂。肺功能不良之青光眼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小心。因倍他洛尔不具缩瞳作用,故在控制因闭角型青光眼引起的高眼压时需与缩瞳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