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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麦角林

尼麦角林

处方药 医保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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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麦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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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尼麦角林
尼麦角林
卡维地洛片
卡维地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麦角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生产企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257

国药准字H2000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尼麦角林片: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尼麦角林胶囊: 1、动脉疾病:每天两粒15mg胶囊,早晚各一粒;或每天1粒30mg胶囊,早晨服用。 2、智力衰退和有头晕感的老年人:每天1到2粒15mg胶囊或每早1粒30mg胶囊。 3、或遵医嘱。 注射用尼麦角林/尼麦角林注射液: 1、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2、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滴注,每日1-2次。 3、动脉注射:每次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注射(2分钟)。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副作用

1、对尼麦角林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近期的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者禁用。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成分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1、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2、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

注意事项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时应慎重。 2、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酸代谢的药物合用。 3、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其与对5-羟色胺2β受体产生激动作用有关。有纤维化风险的患者,慎用该产品。 7、伴随摄入麦角生物碱及其衍生物,有出现麦角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外周血管收缩)的报道。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建议怀孕或妊娠期间禁用本品。 9、儿童用药:本品不用于儿童。 10、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11、药物过量:摄入高剂量的尼麦角林可能引起血压的暂时下降。一般不需治疗,平卧休息几分钟即可。罕见的病例有大脑与心脏供血不足,建议在持续的血压监测下,给予拟交感神经药。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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