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注射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休克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 (1)药液混浊。 (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裂纹。 (3)有棉絮状菌丝团。 (4)封口松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时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6、老年用药:不需调整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