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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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氢钠。 |
黄连、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中白(煅)、淡豆豉、大青叶、荆芥(去粗梗)、羌活、葛根、地黄、川木通、赤芍、黄芩、前胡、玄参(去芦)、桔梗、柴胡、西河柳、升麻、牛蒡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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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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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190 |
国药准字Z20054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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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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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 2、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 (2)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 (3)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3、碱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
开水冲服。一岁以下婴儿一次1/4袋,1-2岁一次1/2袋,3-4岁一次3/5袋,5-7岁服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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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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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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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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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 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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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2、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 (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 (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 (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6、儿童用药: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7、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用药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