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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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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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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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H3102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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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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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10mg(一次1支),用40ml生理盐水稀释后,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分1~2次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一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一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本品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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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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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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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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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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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见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授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小儿用药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高龄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等副作用。因此应根据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例如5mg)。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定期监测血钾;4.可能引起低血压,用药初期需监测血压;5.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