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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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鹿茸、巴戟天、菟丝子(炒)、阳起石(煅)、黑顺片、砂仁、地骨皮、甘草、干家崔、淫羊藿(制)、锁阳、大青盐、韭菜子、狗鞭(烫制)、貂鞭(烫制) 、红参、补骨脂(盐炒)、枸杞子、肉桂、熟地黄、石燕(煅)、杜仲(碳)、公丁香、天冬、海马(制)、川牛膝、硫磺(制)、驴鞭(烫制)、牛鞭(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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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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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Z220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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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补肾壮阳,强精增髓。用于性欲衰退,肾虚,气弱,阳痿,早泄,遗精及男女一切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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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10mg(一次1支),用40ml生理盐水稀释后,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淡盐水或白开水送服。久病者连服15天为一疗程,停药2天,再继续服第二个疗程,疗效随疗程时间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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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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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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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补肾壮阳,强精增髓。用于性欲衰退,肾虚,气弱,阳痿,早泄,遗精及男女一切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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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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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见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授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小儿用药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高龄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等副作用。因此应根据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例如5mg)。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等症状应立即停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