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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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薄荷脑、青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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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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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Z109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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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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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10mg(一次1支),用40ml生理盐水稀释后,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 |
含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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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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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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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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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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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见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授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小儿用药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高龄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等副作用。因此应根据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例如5mg)。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