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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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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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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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52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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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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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10岁以下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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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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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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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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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后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同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