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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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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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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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52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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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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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10岁以下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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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偶见过敏反应。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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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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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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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气喘等症状,具有化痰、止咳、平喘作用。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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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后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同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