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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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芐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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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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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906 |
国药准字H200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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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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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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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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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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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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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共济失调、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少见的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力障碍等。有报道给药后可发生牙关紧闭并伴喉痉挛。 3、偶可引起皮疹、粒细胞减少,贫血及心率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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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3、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4、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6、老年用药: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7、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8、药物过量:婴儿与儿童用药过量可致激动、幻觉、抽搐,甚至死亡;成人用药过量可致发热、震颤、呼吸困难、低血压。解救时务必使病人保持安静,特别是小儿应防止躁动,必要时可静注地西泮(安定)控制抽搐。低血压时可使用血管收缩药,其他治疗包括给氧和静脉输液等支持疗法。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3.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需注意;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需注意监测;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