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拉明。 |
黄芪、丹参、夏枯草、海藻、牡蛎、瓜蒌、玄参、三棱、莪术、没药、乳香、浙贝母、天冬、白术、鸡内金。 |
|
生产企业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安康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906 |
国药准字Z20032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
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20天为一个疗程,间隔5-7天继续第二个疗程,可连续用药。 |
|
副作用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极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轻度恶心、腹泻、月经期提前、量多及轻微药疹。一般停药后自愈。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重症过敏反应,可减轻输血或血浆所致的过敏反应;手术后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帕金森病和锥体外系症状;牙科局麻,当病人对常用的局麻药高度过敏时,1%苯海拉明液可作为牙科用局麻药;其他过敏反应病,不宜口服用药者。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共济失调、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少见的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力障碍等。有报道给药后可发生牙关紧闭并伴喉痉挛。 3、偶可引起皮疹、粒细胞减少,贫血及心率紊乱。 |
药理研究证明:本品有改善血液循环、抗炎及调节内分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 3、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 4、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使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6、老年用药: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7、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8、药物过量:婴儿与儿童用药过量可致激动、幻觉、抽搐,甚至死亡;成人用药过量可致发热、震颤、呼吸困难、低血压。解救时务必使病人保持安静,特别是小儿应防止躁动,必要时可静注地西泮(安定)控制抽搐。低血压时可使用血管收缩药,其他治疗包括给氧和静脉输液等支持疗法。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按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用,不可随意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