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尤其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未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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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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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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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9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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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尤其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未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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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起始剂量每日1片,餐中或餐后服用,根据血糖调整剂量,最大不超过每日4片。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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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二甲双胍和格列本脲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低血糖、体重减轻、腹部不适、头痛和乏力。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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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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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尤其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未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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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监测血糖,调整剂量;3. 避免饮酒;4. 定期检查血液学指标;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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