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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拉莫德

艾拉莫德

处方药 医保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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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拉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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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艾拉莫德
艾拉莫德
丁桂儿脐贴
丁桂儿脐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艾拉莫德。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83

国药准字B200208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艾拉莫德片: 口服。一次25mg,饭后服用,一日2次,早、晚各1次。累计用药时间暂限定为24周内(含24周)。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以及治疗期间有生育要求的妇女禁用。 4、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 6、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在国内的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518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 (1)II期临床试验有192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期临床试验中: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上腹部不适、氨基转移酶升高、恶心、纳差、皮疹或皮肤瘙痒、头痛、头晕、白细胞下降、耳鸣或听力下降、乏力、腹胀、下肢水肿、心悸、血红蛋白下降、失眠、多汗、呕吐、胸闷、血小板升高、血小板下降、心电图异常、畏寒、嗜睡,精神不佳、双手肿胀、月经失调、牙龈出血、面部水肿。 (2)III期临床试验有326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I期临床试验中: ①很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 ②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白细胞减少、胃部不适、纳差、皮疹、上腹部不适、恶心、腹胀、胃痛、血小板减少、反酸、腹痛、胃胀、视物模糊、皮肤瘙痒、十二指肠炎、胃炎、大便潜血、脱发、失眠、心电图异常、月经失调、血红蛋白下降。 ③少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0,<1/100)主要有腹泻、消化不良、喛气、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溃疡、胃窦部出血、呕吐、发热、咳嗽、口干、口腔溃疡、面部水肿、皮肤水肿、疲乏、胸闷、胸痛、尿蛋白阳性、总胆红素升高、流感样症状、上呼吸道感染、痘疹样胃炎。以上多数不良反应均在停药后自行缓解或消失。 2、据文献资料报道,在日本81家医疗机构中开展的一项为期28周、376例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参加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临床试验中,考察艾拉莫德片与安慰剂和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用法用量:艾拉莫德片最初4周为25mg/日,之后为50mg/日;柳氮磺胺吡啶1000mg/日)。该试验中: (1)很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 (2)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 (2)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0)主要有胃溃疡、脓胸、间质性肺炎、败血症。

注意事项

1、肝毒性: (1)临床试验发现本品可引起可逆性的肝脏酶升高,大多数氨基转移酶升高为轻度[≤2倍正常值上限(ULN)],且通常在继续治疗过程中缓解;显著升高(>3倍ULN)不常发生,且通过降低剂量或停药可缓解。大多数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在用药3个月内,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液丙氨酸氨基转换酶(ALT)和谷氨酸氨基转换酶(AST),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型肝炎或者丙型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查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的2-3倍,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给予艾拉莫德,剂量降低至25mg/日。 ②ALT升高2-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剂量降低后ALT仍维持在2-3倍正常值上限及3倍以上,须停药,并加强护肝治疗且密切观察。 2、活动性胃肠道疾病:对于有活动性胃肠疾病的患者慎用,需告知患者一旦发生黑便、贫血、异常胃/腹疼痛等症状,及时通知医生并尽早去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3、免疫活疫苗:治疗期间接种免疫活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没有临床资料,因此服药期间不应使用免疫活疫苗。 4、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的患者慎用。 5、本品未进行系统的致癌性试验,故累积用药时间暂限定在24周内(含24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相关临床试验资料,基于大鼠动物生殖毒性试验结果提示,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以及治疗期间有生育要求的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和青少年对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和青少年应避免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未进行系统的老年患者用药安全性研究,如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9、药物过量:对药物过量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反应时,推荐给予活性炭或血液透析予以消除。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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