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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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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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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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75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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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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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0-20mg,或一次用10mg,间隔20-30分钟后再用10mg。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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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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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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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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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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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口渴、视力调节障碍、嗜睡、心悸、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眩晕、头痛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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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出血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对于血压偏低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产生体位性低血压。 3、皮下或肌注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如需反复注射应不在同一部位,宜左右交替注射。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眼睛疼痛和发红,视力模糊或消失,在灯周围看见光圈等;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眼内压升高所致。 5、本品可导致视野模糊,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及机械操作。 6、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婴幼儿、小儿慎用。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前应除外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10、药物过量:如过量可引起谵妄,激动不安甚至惊厥、呼吸衰竭乃至死亡,可用拟胆碱药和其它对症处理进行抢救。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5.避免与强心苷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