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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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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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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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75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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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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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0-20mg,或一次用10mg,间隔20-30分钟后再用10mg。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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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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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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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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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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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口渴、视力调节障碍、嗜睡、心悸、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眩晕、头痛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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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出血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对于血压偏低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产生体位性低血压。 3、皮下或肌注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如需反复注射应不在同一部位,宜左右交替注射。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眼睛疼痛和发红,视力模糊或消失,在灯周围看见光圈等;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眼内压升高所致。 5、本品可导致视野模糊,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及机械操作。 6、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婴幼儿、小儿慎用。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前应除外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10、药物过量:如过量可引起谵妄,激动不安甚至惊厥、呼吸衰竭乃至死亡,可用拟胆碱药和其它对症处理进行抢救。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