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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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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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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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61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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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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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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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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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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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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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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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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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注射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休克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 (1)药液混浊。 (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裂纹。 (3)有棉絮状菌丝团。 (4)封口松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时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6、老年用药:不需调整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