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尿素局部可用于治疗皮肤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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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尿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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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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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6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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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尿素局部可用于治疗皮肤干燥。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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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本品制成乳膏或洗剂局部应用。涂抹于洗浴或浸泡过的皮肤可以增加其补水功能。将尿素制剂局部涂抹于受损部位,1-3次/日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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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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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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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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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尿素局部可用于治疗皮肤干燥。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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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适当剂量局部应用本品软膏剂,具有极低毒性,可能出现暂时的针刺感,尤其用于颜面、破溃或炎性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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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尿素局部用制剂仅供外用。应谨慎用于颜面、破溃或炎性皮肤。 2、不可在眼周使用。 3、一些含有亚硫酸盐的尿素制剂,在一些易感个体可能引起过敏类型的反应,包括过敏反应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程度较低的哮喘偶发事件,对亚硫酸盐敏感的一般人群的总发病率尚不明确,但很可能较低,这种敏感性在哮喘个体比非哮喘个体更常发生。 4、尿素制剂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刺激或皮疹应停止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