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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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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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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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750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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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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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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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及慢性胃病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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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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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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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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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发生率1%-3%。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发生率<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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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8、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10、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1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1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1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1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 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1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 (2)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19、儿童用药:禁用。 20、老年用药:慎用。 2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